近日,禹州市人民法院顺店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,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,1万余元继承款得以顺利分配。
该案涉及当事人共有六方,原告宋某、蔡某分别为被继承人吴某的妻子和继女,被告吴某甲、乙、丙、丁四人均为被继承人吴某的子女。据了解,吴某生前留有遗产土地补偿款共计1万余元,因对该遗产分配问题各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,该款项暂存于当地村委会处。
原告宋某、蔡某向法院起诉,要求分割该遗产。顺店法庭受理案件后,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,采用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审理案件,在本地的原告宋某、蔡某,被告吴某乙、丁在现场开庭,在外地的被告吴某甲、丙通过互联网开庭。
庭审中,被告表示继母宋某在父亲生前给予多方照顾,均同意其多分配遗产,吴某甲、乙、丙三人表示作为姐姐,均同意自己应分配遗产部分归弟弟吴某丁所有。最终,纠纷各方达成一致意见,该1万余元遗产由原告宋某继承元,剩余余元归被告吴某丁所有,各方签订了调解协议。
下一步,顺店法庭将向当地村委会核实宋某、吴某丁领取款项情况,并在接下来的工作中,继续坚持以“调解优先、调判结合、高效审理”的原则,以创建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等活动为契机,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,着重做好涉及民生案件的审判工作,力促“案结事了”。(高亚辉)
原标题:《顺店法庭:线上线下相结合,化解涉六方当事人继承纠纷案
创建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》